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

專題研究 & 校外實習 完整規範專區

Internal 校內實習:專題實作規範

精密儀器實驗
一、 專題分組
  • 選定導師:應於二年級下學期期末前選定一位指導教授。
  • 名單繳交:教師與學生名單應於修課學期開學前一週內完成。
  • 指導上限:每位教師指導人數以應屆 8 位為上限原則。
  • 小組人數:每一專題題目執行以 2 至 5 人為原則。

學術討論
二、 學術倫理教育

大學部學生應於首次修讀專題課程當學期前四週內完成:

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」線上課程
核心單元至少 6 小時

※ 修課證明由指導教師檢核後,送至系辦公室備查。

三、 評分比例與標準

30%
指導老師評分

含 Meeting 表現、文獻整理、研究態度

20%
書面報告

三上:繳交進度報告
三下:繳交期末報告及電子檔

50%
口頭報告

期末成果發表會上台報告 (校內外委員評分)

🚨 重要扣分規定:書面報告未繳、發表會未上台、或任一項評量成績為 0 分者,總成績以不及格計。

離岸風電實務

跨足業界,實踐所學

累積實務經驗,讓學生畢業即就業

External 校外實習:專業實務資訊

18
實習期間
720
時數要求
9學分
全學期實習

本系推動企業媒合實習,八成以上學生實習薪資達基本薪資,累積實務經驗,讓學生畢業即就業。

查看歷年實習說明會簡報清單 (共 11 份)

實習總成績計算原則

  • 70% 實習單位成績 (機構輔導教師)
  • 20% 實習書面報告成績 (學校輔導教師)
  • 10% 實習口頭報告成績 (發表會評審委員)

※ 任一項 0 分者以不及格計。特殊狀況送本系實習委員會審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