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 ( 所 ) Department of Safety, Health and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
提供 一般生 與 在職專班 畢業修業規範
* 專業選修學分包含開放外所選修之採認規範。
學位論文合計 6 學分,為碩士學位取得之必要條件。
專業選修至少需修滿 12 學分,開放外所選修至多採認 3 學分。
「一般生」與「在職專班」之選修課程可相互採認為專業選修。
重 點 資 訊 連 結
馬來西亞赴台升學【弘光科大環安系】與其成為一個成功的人,不如成為一個有價值的人 ~講者曾勇毅
線上影音專區 進入觀看更多影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