碩士班課程

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碩士班

學生畢業時需修滿至少(一般生)30.5學分;(在職專班)30.5學分包含:

   1. 專業必修課程:9.5學分(一般生);9.5學分(在職專班)

   2. 專業選修課程:15學分(一般生);15學分(在職專班)

   3. 畢業論文:6學分

 

 😎 附註

  1. 專業選修至少需修滿12學分,開放外所選修3學分。
  2. 本所「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碩士班」、「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碩士在職專班」選修課程開放可互選為專業選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