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(所) Department of Safety, Health and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
碩士班課程
環境工程研究所
學生畢業時需修滿至少(一般生)33.5學分;(在職專班)31.5學分包含:
1. 專業必修課程:13.5學分(一般生);7.5學分(在職專班)
2. 專業選修課程:14學分(一般生);17學分(在職專班)
3. 畢業論文:6學分
職業安全與防災研究所
學生畢業時需修滿至少33.5學分包含:
1. 專業必修課程:10.5學分
2. 專業選修課程:17學分
😎 附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