碩士班課程

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碩士班

學生畢業時需修滿至少(一般生)33.5學分;(在職專班)30.5學分包含:

   1. 專業必修課程:13.5學分(一般生);7.5學分(在職專班)

   2. 專業選修課程:14學分(一般生);17學分(在職專班)

   3. 畢業論文:6學分

 

 😎 附註

  1. 專業選修(一般生)至少需修滿11學分(在職專班)至少需修滿14學分,開放外所選修3學分;專業必修課程可列入專業選修學分。
  2. 本所「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碩士班」、「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碩士在職專班」必選修課程開放可互選為專業選修。